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改更利教师成长
[ 2008-7-20 10:16:00 | By: 阿乔 ]
 
来源:中国教师报 作者:张 瑾
    教育部近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相较旧规范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
    比如,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明确纳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学生安全”说起来很简单,在现实当中却是个很复杂的行为。教师什么时候该担负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什么时候不必承担责任,何种情况要承担失职责任,何种情况可以免责,只有法律才能把这一条条阐释清楚,界定清楚。
    由此有人提出,将“保护学生安全”写进规范是不是有点强教师所难?笔者觉得这条内容的增设,完全不是强教师所难,而是让我们更加明确了“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在“5·12地震”灾害中,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他们早已先行一步用行动来诠释师德和保护学生安全的含义。
    在笔者看来,能不能保护学生应该是检验教师的一个道德标准,学校在培养、教育学生的时候就经常说要“爱生”,而保护学生安全正是“爱生”的一个重要表现。我们不能把“爱生”当成口号,要把对学生的爱融化到点点滴滴的教育教学和一切活动中。
    所以,保护学生安全,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道德规范的角度,都是教师不应回避的责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改,通过规范的形式来激发我们的道德愿望,激发社会的普遍美德,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新时代的教师在规范的引领下对学生的教育和关爱也必将更具人性魅力。
    另外,新的规范在第六条中明确:“终身学习”。这个条目的提出,笔者觉得更有利于当前教师的发展和教育的发展。
    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是教师适应职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任何教育体制下,教师总是充当着引领者的角色,教师的品行、内涵,代表着社会的文明程度。教师是人类永恒的职业,但社会对教师从业资格的选择并不永恒,时代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良好的素质并非与生俱来,而是要通过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才能获得。新的教育观念认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是当代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树立的终身学习观。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张家港市兆丰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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